关于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7-07 字体:[]
  乐中土委发【2015】11号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党委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

  关于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以及区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镇“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强对纪律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对执行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分层分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化,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机制。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关干部的监督工作。强化镇纪委对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小组的监督,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 “双报告”制度。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以更高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见常态,抓出习惯。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深化“会所中的歪风”、奢华浪费建设和培训机构中的腐败浪费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分级负责的常态督查机制,巩固深化“9+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区委“作风兴区”五年规划。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严厉整治“为官不为”,不断深化“作风兴区”“制度建廉”。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坚持德治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德向善、崇法守法、崇廉尚洁。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校训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坚决消除封建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四、严格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村(社)干部;严肃查处各类案件和各种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执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充分发挥查案治本作用。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五、注重源头防腐,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加强正向激励,树立和发现典型。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发挥各级法纪教育基地作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开展好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加强对《区委惩防体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创新开展防腐工作。

  六、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自觉落实“四个亲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小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定期开展作风巡察,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附件:

  1.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2.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表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党委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
索引号:008557807/2015-0001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意见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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