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民委,镇属各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纪委、乐山市市中区监察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乐中纪发[2015]4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中区纪委提出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结合青平镇整治问题重点,筛选一批重要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重点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抓出特色形成亮点,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时间安排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三、主要形式
由镇纪委书记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蹲点督查、接受举报人举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
四、重点内容
(一)村级“四风”问题专项检查
1.检查重点:
(1)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村财镇管机制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支出管理不合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多、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牵头领导:戴志荣、王强)
(2)村社干部“与民争利”问题。着力解决村社干部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资金,以及在新农合、涉农项目建设、扶贫连片开发、井沙路征地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收受贿赂、套取资金等问题。(牵头领导:吕明生、王强)
(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村党支部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衰减、政令不畅通、工作效率低下、“庸懒散浮拖”以及村纪检小组监督不力、有案件线索不上报、瞒案不报、不积极协助查案、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牵头领导:陈剑波、郑志军)
(4)切实解决违反村级坐班制纪律问题。着力解决村级无人坐班或坐班期间不在工作状态、无去向告知等问题。(牵头领导:郑志军)
(5)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组织涣散、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粗暴,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吃拿卡要等问题。(牵头领导:陈剑波、郑志军)
2.整治范围:
全镇各村。
3.牵头单位:镇纪委
4.配合单位: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国土办、镇民政办、镇计生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司法所。
(二)镇属部门 和单位“四风”问题专项检查
1.检查重点:
(1)“机关病”、“单位病”问题。着力解决慵懒散浮拖及“走读”现象,为群众办事生冷硬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欺压百姓的问题。(牵头领导:陈剑波、郑志军)
(2)切实解决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解决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利用公款相互请吃、送礼等问题;严格查处结婚、生日、乔迁、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牵头领导:陈剑波、戴志荣)
(3)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着力解决巧立名目乱发钱物等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严格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乱发津贴补贴等行为。(牵头领导:戴志荣、郑志军)
(4)为官不为的问题。着力解决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系统和领域以及部门风险点岗位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牵头领导:戴志荣、王强)
(5)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机关单位纪律遵守差的问题。着力解决镇属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衰减、廉洁自律差以及机关纪律遵守差等问题。(牵头领导:陈剑波、郑志军)
2.整治范围:全镇各部门和单位
3.牵头单位:镇纪委
4.配合单位: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经服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单位负责人是本次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各村、镇属各部门、单位务必积极行动,查找问题,找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处理问题,连根拔起,务求实效。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工作要留痕。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顶格处理。
(二)实施蹲点督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配合区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单位、深入群众,尤其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镇属部门、单位以及基层站所实施蹲点督查,重点督查各村、部门、单位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自查自纠和上报处理情况以及腐败问题的上报处理情况,帮助村组、部门和单位分析研究“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督促问题整改。
(三)加大问题收集。专项检查组要围绕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和对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0833-2589108、2589001及举报箱),通过实地检查、信访举报平台、网络舆情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的问题台账,提出处置意见,于专项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上报镇党委。
(四)加强成果运用。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镇纪委将通过会议通报、专题通报等方式,不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镇纪委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督促主责部门对“事”的核查,加大对“事”的督办,对“人”的查办。同时,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力度,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和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办,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附件:青平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 主题词:“四风” 腐败 整治 |
| 抄 报:区纪委监察局 (共印25份) |
附件
青平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剑波 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副组长:戴志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志军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
吕明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王 强 副镇长
成 员:陈 浩 党委委员、财政所长
李福龙 纪委副书记
王 静 党政办主任
曾健萍 妇联主席、团委书记
胡正文 农服中心主任
罗有康 经服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福龙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