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市中区纪委、市中区监察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乐中纪发〔2015〕4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市纪委提出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和区纪委提出的相关要求,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结合我乡整治问题重点,筛选一批重要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重点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抓出特色形成亮点,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二、时间安排2015年7月——2015年12月三、主要形式由乡党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蹲点督查、接受举报人举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四、重点内容(一)、检查重点:1、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着力解决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支出管理不合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多、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2、村干部“与民争利”问题。着力解决村干部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资金,以及在新农合、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问题。3、“机关病”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欺压百姓的问题。4、为官不为的问题。着力解决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以及风险点岗位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5、“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党支部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衰减、八项规定执行不力,“庸懒散浮拖”以及村级纪检小组监督执纪不力,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二)、整治范围:全乡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村(三)牵头单位:乡纪委(四)配合单位:党政办、财政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五)、分组情况:第一组组 长: 彭怀旭 乡纪委书记成 员: 任治轩 计生办主任周双慧 司法助理员 冷 亮 国土员 涉村纪检小组长 检查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办、凉风村、牛心村、共和村第二组组 长:肖财贵 副乡长成 员:兰 剑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杜高文 农技员 李 杰 安办主任 涉村纪检小组长检查单位:党政办、财政所、联合村、友爱村、五星村第三组组 长:毛天贵 副乡长成 员:夏立华 党政办主任祝永康 国土办主任 孙宗祥 文化站长 涉村纪检小组长检查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机关、桂花村、群乐村、新塘村、街村第四组组 长:代芳容 副乡长成 员:万年国 纪委副书记杜 娟 财政所长 刘 阳 司法所长 朱桂珍 民政办主任 涉村纪检小组长检查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学、小学、卫生院、团结村、石桥村、白蜡村五、工作要求(一)、全覆盖、重点突出。各检查组组长对所承担的督查单位问题的督查、发现、查处建议全面负责,要做到全覆盖,重点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督查。同时督查各单位支部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帮助各单位分析研究“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督促问题整改。(二)、加大问题收集。各专项检查组要围绕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和对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实地检查、信访举报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建立专门的问题台账,由检查组长全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于专项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上报乡纪委。检查组要从7月27日起实行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在每周四之前向乡纪委书面上报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作推进情况。(三)、加强成果运用。建立通报曝光机制,乡纪委将通过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方式,不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乡纪委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筛查核实,不留死角,对于属实的线索,按管理权限上报或严肃查办。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