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人社〔2015〕52号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
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为认真落实《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乐人社发〔2015〕3号)精神,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现将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
|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
(街道)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乐人社发〔201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余大文同志任组长,钟玉芹、熊必俊、张健、谭凯丽、艾建军、罗容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村:2015年在4个村试点(土主镇土门子村、茅桥镇斑竹村、苏稽镇徐浩村、牟子镇武皇村等4个村);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任务分解
根据上述工作目标,设立4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组工作任务及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就业促进工作组
1. 牵头领导:熊必俊、谭凯丽
2.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股、区就业局
3. 工作任务:负责将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扶持政策咨询及申请受理,企业用工需求服务,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失业人员接、转、借档案,4050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发放,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协助落实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申请等经办业务延伸基层。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政策宣传等相关业务工作组
1. 牵头领导:钟玉芹、艾建军、罗容
2.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股、区社保局
3. 工作任务:负责将“五项”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缴纳、关系转移申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协助冒领社保费追缴,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城乡社会保险资源调查,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办理补缴和待遇领取手续,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挂失、解挂和补卡、换卡申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参保缴费通知单,受理社会保险举报、投诉,社会保险情况公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资料管理等经办业务延伸基层。
(三)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组
1.牵头领导:张健
2.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工作任务:负责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协助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经办业务延伸基层。
(四)信息系统建设组
1.牵头领导:熊必俊
2.责任单位:规划信息股
3.工作任务:负责信息系统开发及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基层网络系统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制。各工作小组组长为完成本组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兼顾分管工作和经办业务下延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分解本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乡镇(街道)、社区经办部门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培训、宣传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本组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的业务指导,规范和制订标准化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流程;要加强对乡镇、社区的业务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各经办机构和信息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下沉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给予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工作人员、充分保障场地、设备、人员、经费、工作“五个落实”。
(四)建立工作督办制度。各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街道)、社会进行通报,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基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
附件:1.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业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事项指导目录
附件1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业务延伸到乡镇
(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大文 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钟玉芹 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健 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熊必俊 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凯丽 区就业局局长
艾建军 区社保局副局长
罗 容 区社保局副局长
成 员:潘贤林 社会保险股股长
晏 彬 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股股长
胡 佳 劳动保障监察队大队长
唐 军 就业促进股股长
谢柏林 规划信息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股,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单项经办服务延伸工作分设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