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谷镇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的通知
按照乐山市农业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乐市农〔2015〕6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树确登记,是对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关系的规范和完善,是依法对农民承包地赋权拓能的具体体现。一是有利于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二是有利于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三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资本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按照整体推进、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此项工作是今年全镇工作重点之一,各村除了两委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外,要成立协调机构,特别是要抽选熟悉本村情况、在村民心中有威信、办事公正的老党员、老队长等来协调机构成员。以便及时指沟明界,解决化解颁证工作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的,要进一步核算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本次登记时一定要健全信息。
(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换发工作;对原已颁发证书的,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并予以公告。
三、 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乐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的,依法予纠正。
(三)尊重民意。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对重大事项、重要环节,必须征求群众意见。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
(四)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根据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避免简单化。
(五)稳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
(六)注意实效。依托技术服务公司,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村认真收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镇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组长:陈志刚、马启国;副组长:徐德文、万瑞平、杜跃奎、徐平、董一君;成员:胡玉祥、豆勇波、曾涛、杨力、范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服务中心,杨力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成产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落实人员。镇、村、社要抽选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特别是村社要抽选熟悉情况、有群众中有威望、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做。
(三)组织培训。镇要对村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做到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四) 宣传动员。采取标语、公开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不公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要求,更是保掮自身权益的需要,从而激民广大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镇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宣传标语,在各村村委会悬挂宣传)
(五)摸清底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等档案资料,对农户现有承包土地的地块、空间位置、面积等进行清查实测,形成基础数据和矢量图斑,作为确权颁证的原始资料。(当前工作就是摸底调查,各村于6月30前完成摸底调查表并上交镇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审核完善。对清查的情况进行审核,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权属存在争议的,通过当事人协商、镇村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解决后,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
(七)登记颁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内容,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经复核无误后,制作(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及时颁发到户。
(八)整理归档。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确权登记工作底稿、承包合同、登记薄等纸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将有关内容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
四、 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镇农技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还要协调好退耕还林土地变更为林地的衔接工作;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所有协调、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国土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本农田到户入证工作;财政所负责该项工作的资金保障;信访部门要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上访案件;档案部门负责指导确权登记过程资料和结果资料的规范和收集,并建立档案存档。其他部门要按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各村要及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随时报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各村完成情况纳入年终部门目标考核。
安谷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