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5-14 字体:[]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乐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此贯彻实施意见:

  车子镇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杨林黄立平

  副主任:代永清徐少武余洪伟张新焱刘文权韩刚

  成员:毛轲彭希水熊建平牟晓华廖文喻洪文罗应国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洪伟担任,具体牵头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登记、资料上报及会议安排等工作。

  一、“党政同责”职责分工:

  杨林(镇党委书记):全面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黄立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全面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一岗双责”职责分工

  代永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负责党员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徐少武(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负责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司法调解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余洪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牵头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武装、农村经济工作、招商引资、经贸、扶贫移民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及矿山、非煤矿山安全、船舶安全、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新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行政监察、效能建设、社会事业、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及食品安全、文化市场安全、校园安全、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文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镇国土村建、征地拆迁、小城镇建设、环境整治分管领域安全工作监管及地质灾害、建筑安全、企业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专兼职安监员职责

  毛轲(经发办主任兼安办主任、团委书记):负责安全全面工作,具体抓矿山、非煤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彭希水(党政办副主任兼群工办主任、应急办主任、人大干事、专职安监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熊建平(劳动保障所所长):负责文化市场安全、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及重要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乡村旅游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牟晓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农机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廖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森林防火安全、防汛、船舶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喻洪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罗应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地质灾害和建筑安全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监管。

  四、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职责: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协调处理及工作上报。

  中共车子镇委员会

  车子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索引号:709027198/2015-0000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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