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参保企业:
现将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乐山市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乐人社办〔201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