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1号)、《乐山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乐府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在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开发局7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乐山市市中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一)2017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二)2018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1号)
(三)2018年12月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乐山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乐府发〔2018〕26号)
三、起草的主要意义
当前,涉农资金客观上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项目杂乱等问题,造成资金闲置浪费、使用效益不高。构建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对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升涉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起草的主要内容
《方案》稿共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措施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