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按照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乐中财政监[2024]13号《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工作的通知》对照相应文件及规定,认真对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总结了成绩,也查出了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拟定整改报告。
一、整体绩效情况
(一)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
卫健部门在2023年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项目+债券”提升医疗能力建设,一是力推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研究部署并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二是夯实基层机构硬件建设。按照“强基层、补短板”原则,提升我区医疗救治能力,实施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买。三是争取医疗卫生项目资金投入。
(二)财政局要求项目绩效
按绩效通知文件要求对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实施国家基药制度区级补助、免费技术服务、免费婚检、免费孕检、严重精神患者”以奖代补“叶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两扶一奖、计划生育事业及计划生育家庭慰问、卫健系统下属单位工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不能自理人员补助、农村奖扶无批复十个项目进行自我全面绩效评价。
(三)财政局要求重点项目绩效
一是对基层医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向基层医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减轻了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经费负担,强有力的保障了职工利益,提高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更好的服务患者,造福病人,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二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过程中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7月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基本公共卫生 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广大群众充分知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政策及服务内容。我区自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改变,并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2023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所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到位;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全额发放到位;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开展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支出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部分上级专项项目补助资金需要进行年末清算,且个别项目需要进行年底考核,通过考核结果发放。所以造成了部分项目资金只有在年末才能全额拨付给基层单位和政策享受对象,导致年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较低。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二)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
(三)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拨付相应资金,不得无故拖延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
(四)开展对项目进展情况的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杜绝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漏洞。
(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的对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市项目资金下拨情况,对接地方财政,确保及时下拨各项资金,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按项目资金文件规定用于项目支付。
(六)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并按工期按要求完成建设。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