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工作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4〕13号)要求,我单位现对2023年项目名称分别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编外人员费用预算项目支出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预算支出三个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予以公开,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