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7-08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规定,经实地评估,报市中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下列医药机构为乐山市市中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


乐山晨晟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任月康


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04号


乐山百济诊所


任月康


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04号


乐山三好名典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三苏路二店


陈勇


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226、1228号1层


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劼人街店


朱紫宏


乐山市市中区劼人街99号1层


乐山启辰口腔门诊部


周力兵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95号2楼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833-2096335)反映。


特此公示。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索引号:511002MB1562638X/2024-0003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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