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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经实地评估,报市中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下列医药机构为市中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地址 |
乐山市良元大药房 | 王敏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200号附77号 |
乐山瑞腾大药房 | 陈嘉 | 乐山市中区王河路350号1楼3号 |
乐山三好名典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通江街二店 | 陈勇 | 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469号1-2楼 |
乐山市中区民泰大药房通悦路店 | 宋家地 | 乐山市市中区通悦路159号1层 |
乐山何雨聪中医诊所 | 何雨聪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394号 |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833-2096335)反映。
特此公示。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