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2-07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经实地评估,报市中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下列医药机构为市中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


乐山袁细才诊所


袁细才


乐山市市中区碧山路2483号1楼


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东城路三店


彭华清


乐山市市中区东城路884、888号1层


乐山市市中区樟禾大药房


张平


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214号


乐山三好名典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瑞晗路二店


陈勇


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1430、1432号1楼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第四大药房


耿学斌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600号1楼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大药房


耿学斌


乐山市市中区白云街336号2幢1单元1楼16号


四川新麒益医药有限公司


赵雨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1317、1319号


乐山市市中区福顺堂大药房通江街分店


罗蓉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763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833-2096335)反映。


特此公示。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21128


索引号:511002MB1562638X/2022-0004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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