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缴费指南
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
为了稳妥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按照《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医保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请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以下事项,进行参保。
要诀:医保改革第一条,自主申报记心上;缴费期内抓紧缴,医保补缴办不了;缴费方式多样化,具体办理看海报;代扣不起莫要慌,赶紧想法自己交;查无信息咋个办,报告税务和医保,抓紧时间来处理,莫要错过缴费了。
一、参保范围
市中区境内的城乡居民及办理了市中区长期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离休干部及未办理市中区长期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港澳台地区人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适用本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2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 320 元/人,二档 400 元/人。
三、缴费时间
2021年 9月 16 日至2021年 12 月 27日18:00。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
去年代扣成功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可以继续通过银行代扣缴纳2022年城居医保。请务于2022年10月1日前,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核实代扣协议、确定或变更缴费档次,并在代扣社保卡上存够钱,10月中旬进行第一次代扣。
(二)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缴费(所有渠道缴费后均可此渠道查询)
打开微信→公众号搜索“四川税务”→关注公众号→左下角“办税缴费”→点击社保缴费→点击电子税务局入口→依次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操作人电话号码→收取录入验证码→登录后点击缴费模块→勾选险种→确定缴费档次金额后点提交(若无险种缴费信息请联系医保经办机构核实)→选择缴费方式(可微信支付,但需确保微信绑定银行卡有足够缴费的余额)。这种方式,在缴费界面右上角点“退出”可换身份证号登录,代他人继续办理缴费业务。

(三)微信、支付宝直接缴费
1.微信缴费步骤: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2.支付宝缴费步骤: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
(四)银行代收
可通过办理社保卡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江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的银行柜面代收、银行代扣、银行二维码、手机银行APP以及银行铺设在各街道(乡镇)、村组(社区)便民服务点的POS机等进行缴费。详询各银行。
(五)办税大厅缴费
以上渠道都无法顺利缴费,在确保参保信息正确的前提下,可到所在街道(乡镇)、村组(社区)便民服务点或市中区办税大厅咨询办理。
温馨提示:按以上方式无法缴费或查无信息时,缴费人应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核实参保信息后再缴费。新参保缴费人务必先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得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做全民登记参保后,须间隔4个工作日后才能缴费。
六、注意事项
1.请缴费人务必于集中征缴期内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缴费,未按期缴费将给您的医疗保障待遇带来影响。
2.以下三类特殊人员在2022年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2022年7月1日起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30天内,可在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2)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可在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3)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市中区出生的市外户籍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在市中区长期居住的证明和户口本)。
3.请缴费人选择一种适合自己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不得重复参保。
咨询电话: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2156596
市中区医保局征缴股:2096331 审核股:2128816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 ||||||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
项 目 | 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一档 | 二档 | |||||
基本医疗保险 | 住院医疗待遇 | 起付线(元) | 社区、乡镇卫生院 | 240 | 100 | |
一级和未定级医院 | 360 | 200 | ||||
二级甲乙等医院 | 580 | 550 | ||||
三级甲乙等医院 | 920 | 850 | ||||
异地住院 | 在职:1180 退休:1080 | 1000 | ||||
封顶线(元) | 350000 | 180000 | 220000 | |||
支付比例 | 社区、乡镇卫生院 | 在职:90% 退休:93% | 90% | 93% | ||
一级和未定级医院 | 在职:85% 退休:90% | 82% | 88% | |||
二级甲乙等医院 | 在职:84% 退休:89% | 80% | 84% | |||
三级甲乙等医院 | 在职:82% 退休:87% | 70% | 80% | |||
异地住院 | 在职:73% 退休:78% | 55% | 65% | |||
住院单病种 | 恶性肿瘤(放化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治疗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住院起付线就高计算一次,支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0%,居民基本保险85% | |||||
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手术、放疗、化疗住院费用,不分医院等级,不分本地、异地,不分缴费档次,均按95%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0万元 | ||||||
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个人先付比例 | 12% | 15% | ||||
普通疾病门诊 | 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自理 | 在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按60%报销,年最高支付160元 | ||||
特殊疾病门诊 | A类 | 病 种 | 糖尿病、高血压、癫痫、帕金森氏病、精神类疾病、痴呆、席汉氏综合征、肾病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肺心病、高心病、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冠心病(慢性冠脉病)、心脑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梗塞、痛风、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心脏搭桥术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儿童苯丙酮尿症(包括四氢生物蝶岭缺乏症)、风湿性心脏病、艾滋病 | |||
起付线(元) | 200 | 100 | 100 | |||
支付比例 |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支付比例90%,其余病种支付比例均为85% |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支付比例85%,其余病种支付比例均为70% |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支付比例85%,其余病种支付比例均为80% | |||
支付限额(元) | 2500(高心病、冠心病:3500、心脏支架植入术后两年内每年:5500 | 1400(高心病、冠心病:2000、心脏支架植入术后两年内每年:3700 | 1700(高心病、冠心病:2400、心脏支架植入术后两年内每年:4000 | |||
基本医疗保险 | 特殊疾病门诊 | B类(按住院管理结算) | 病种 | 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慢性丙型肝炎、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肝硬化、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慢性肾功能衰竭(CKD2-4期)、慢性肾功能衰竭(CKD5期)、肝豆状核变性、多重耐药菌肺结核、干燥综合征、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 ||
起付线(元) | 起付线标准为550元(民族地区参保人在民族地区就医起付线标准为2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 |||||
支付比例 | 恶性肿瘤(放化疗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化疗)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均按90%支付 | 恶性肿瘤(放化疗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化疗)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均按85%支付 | ||||
| 支付限额(元) | 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计算 | |||||
医用材料费用 | 材料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个人先付比例为15%;100—1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20%;1001—1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30%;10001—3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40%;30001—5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50%;50001元以上个人先付比例为60% | |||||
生育医疗费 | 正常分娩和符合医学指征的剖宫产住院费,按医院等级限价及支付比例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 |||||
职工补充医保、 | 住院赔付和高额赔付比例;本地90%、异地78%;赔付限额30万元(生育免赔) | 单次住院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14051—30000元段赔付比例为60%;自付部分30001—50000元段赔付比例为70%;自付部分50001元以上段(上不封顶)赔付比例为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