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乐山市市中区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6年;现中心设1室8科1门诊(办公室、结防科、检验科、艾防科、疾控科、慢病科、免规科、质控科、急地科、美沙酮门诊);现有在职职工58人,专业技术人员43人(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24人)。
(二)机构职能。
1.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疾病预防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资金收入(包含中央、省、市、区资金下同)65657815.08元,其中上年结余6495272.51元(财返结余5549758.32元,13044结余945514.19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5518245.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78207.6元,13044收入38866089.41元。
本年基本财政收入6684715.0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59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157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15490.5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8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54243.75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625714.83元,事业单位医疗237376.79元,住房公积金728172.92元。
项目收入58973100.04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合计20107010.63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27630.5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83541.38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933966.63元,其他公共卫生4163164.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20500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778207.6元)。13044项目收入38866089.41元。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资金支出60748054.43元。包括基本支出6684715.0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1547.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423.2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744元。项目支出54063339.39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17630.5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81777.38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708631.74元,其他公共卫生416164.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54300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778207.6元,13044支出38759627.65元。
(三)财政资金结余情况。2020年结余4909760.65元,其中财政资金结余,3857784.7元,13044结余,1051975.95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资金加强管理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区疾控中心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控制会议费、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单位节能降耗。制定单位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油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行政成本。
3.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无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的情况。对本单位“三公经费”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按照制度规定了相应报账标准,并建立了内部审查制度。在报账过程中全部“三单”齐全,没有出现无公函接待、无审批接待、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保障了的公务接待费用的合理合法运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非税收入及时归入财政专用账户,财政票据按照规定购买,及时核销,无私自处理票据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和工作流程,对内控制度的工作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使之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了凭证审核力度,确保了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准确无误。严格依据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开支规定进行核报,在财务部门对其规范性进行审核后,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报销。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内控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单位实际,下达了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文件,建立健全了事业管理制度,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0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因工作需要,单位预算有追加,预算控制率较高。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开展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支出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二)存在问题。部分支出进度滞后,主要原因为部分专项补助下拨较晚,造成了支出比例低。
(三)改进建议。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