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1名(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3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队实有在编人员16人。大队内设4个科室:行政办公室、监督一中队、监督二中队、稽查中队。
(二)机构职能
大队主要职能为组织实施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稽查;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等。
(三)人员概况
大队在编人员包括行政编13名,机关工勤编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38,238.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6,665.4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573.00元。按收入类别划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1,896,343.8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141,894.62元(差旅费49,100.00元,办公费7,604.00元,物管费25,272.62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3,220.00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8,345.00元,双创工作经费11,700.00元,2019年卫生健康专项省级补助16,653.00元);2020年末未形成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8,238.45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343.83元(工资福利支出1,622,853.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143.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资本性支出1,047.00元),项目支出141,894.62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印刷费12,480.00元,电费9,123.48元,物业管理费15,559.87元,差旅费71,225.00元,委托业务费14,220.0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单位按照预算编制的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的填写报送,并制定了明确的年度绩效目标。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确保预算能满足单位年度行政运行需求和目标任务完成的需要。2020年,单位各内设科室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及时完成当年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获得人民群众好评。
2020年预算编制较为准确,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支付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合理开支,各项支出均在合理可控范围内。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32,880.2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80.27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均在预算可控范围内。2020年未形成财政应返还额度。
单位收支严格按照财经政策要求,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大队按照财政要求自觉进行绩效自评公开,针对评价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有效进行整改,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的预算管理工作中,继续以节能降耗、提高资金利用率为原则,按年度行政运行需求和完成目标任务的需要开展预算编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预算编制合理,支出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部分支出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加快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更好完成目标任务。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