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一心一起干,越是艰难越向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15 字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密切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联防联控,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快速响应,“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一、 勇于担当,践行社会责任1.加强医疗用品保障。为有力支援疫情防控,2020年1月29日我局紧急通知辖区内673家定点药店、诊所开门营业,确保医疗环境的有效运行。同时积极号召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免费熬制抗呼吸道感染疾病中药汤剂发放给广大群众。截止2月13日,全区两定机构共熬制中药万余付,赠药金额23.75万元,受益群众达数十万人人次,免费发放酒精、口罩、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共计4万余元。2.拓宽防疫宣传覆盖面。为加大防疫控疫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于疫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积极应对。一是组织55家定点医疗机构、673家定点药店、诊所在显著位置张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标语,呼吁群众不聚集扎堆,避免交叉感染风险。截止2月15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累计播放宣传标语6万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二是责成专人组成工作小组,到各定点药店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知识宣传,并详细了解药店防护用品的配备、价格等情况,要求各药店积极拓宽防护用品采购渠道,尽全力满足群众的防护需求,对前来购药的群众做好防控知识宣传。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每天向市民宣传防疫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自我防护能力。3.加大入户排查力度。全力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区医保局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党员突击队“守初心、担使命”。深入社区,展开“敲门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住户健康状况的同时对他们做好针对性宣传,科普防疫知识。劝导住户不信谣、传谣,不走街串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二、主动作为,强化保障措施1.足额保障医保费用:疫情期间部分医疗机构就诊量迅速增长,为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保障救治医院医保费用支付到位,我局共计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用于疫情救治。对患者救治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实行特殊医保政策,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总额控制管理规定影响患者救治。2.保障医保支付范围。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 3.开展防疫药品价格监测。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召开乐山市市中区医药销售企业座谈会,督促药企保价格、保供应,保群众需求。联动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219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70个品规药品、12个品规消毒液进行了价格监测。截至2月15日,共监测动态信息5475条,巡查定点医药机构100余家次、联动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家。三、双管齐下,防控、工作两手抓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是医保能够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的基础。为有效减少参保群众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防止疫情传播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我局对部分医保经办业务进行了调整。1.强化经办服务“不见面”办。为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推出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延期办等方式,让参保群众可“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一是对于生育保险、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等不急于办理的业务可延后办理,实现非紧急业务“延后办”。二是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延长特殊疾病门诊处方时长,将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处方时间延长至3个月,三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实现个人缴费“掌上办”“网上办”。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对我区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在异地就医的,通过电话、传真、四川医保客户端进行备案,对于在我区就医的外地参保患者,积极协调并帮助其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系备案。
索引号:511002MB1562638X/2020-0000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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