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状态下特殊重点人群就诊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做好慢性病患者、危急重症患者、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根据《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应急状态下特殊重点人群就诊流程:
一、封控区、管控区和集中隔离点以外的特殊重点人群
应急状态期间,视患者病情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发热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定点机构(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黄码人员前往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按相关要求就诊,危急重症、透析、孕产妇等患者就近转运至救治能力强的医疗机构。
对于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危急重症患者,医务人员应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救治,同时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显示阴性后解除参与救治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
二、封控区、管控区和集中隔离点以内的特殊重点人群
在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保持我区现有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有效运转,维持医疗秩序正常运行。
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点内的慢性病患者、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老人等特殊重点人群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建立临时医疗点,开展上门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转运服务等,为封控区、管控区、隔离点内居民提供健康监测、上门送医送药和健康保健服务。
1.慢性病、常见病患者。采取开具长处方、电子处方等方式,保障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的复诊续方需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2.危急重症患者。心脑血管、创伤、中毒等危急重症患者,及时转定点医院救治,经区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初诊评估后,确需进一步治疗的,由医院专人专车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并做好闭环管理。
3.透析及肿瘤放化疗等患者。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定期维持治疗的患者,由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4.孕产妇和新生儿。临产孕产妇可自行选择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就诊;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前往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进行妥善处置。
5.应急预防接种人群。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等应急预防接种,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服务,严格进行个人防护。
6.其他重点人群。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老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服务,参照危急重症患者管理模式。
三、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状态下特殊重点人群就诊定点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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