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1-30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现将区行政审批局权限内实施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委托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二、委托方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三、委托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四、委托对象

镇人民政府、涉林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名单如下:


序号


受委托方名称


地址

1通江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春华路南段700号
2大佛街道办事处大佛街道九峰路390号
3绿心街道办事处绿心街道肖坝路222号
4全福街道办事处全福街道裕民街451号
5牟子镇人民政府牟子镇龙马路939号
6土主镇人民政府土主镇中兴街299号
7白马镇人民政府白马镇祥源街36号
8茅桥镇人民政府茅桥镇东湖路58号
9青平镇人民政府青平镇铁蛇坳街89号
10苏稽镇人民政府苏稽镇新市街45号
11水口镇人民政府水口镇德裕路39号
12安谷镇人民政府安谷镇千禧街1号
13棉竹镇人民政府棉竹镇牡丹路507号
14平兴镇人民政府平兴镇滑石街41号

15


悦来镇人民政府


悦来镇悦来街181号

16剑峰镇人民政府剑峰镇白马埂街177号

五、委托范围

受委托方辖区内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审批。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30日

索引号:735871990/2026-0003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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