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在暂缓校验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校验结论 |
1 | 乐山外国语学校医务室 | 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699号 | PDY97107851110211D4001 | 周光辉 | 曾红霞 | 2024年度暂缓校验 |
2 | 乐山市市中区长征社区卫生服务站 | 乐山市市中区长征社区 | PDY60039X51110211B2001 | 詹红建 | 詹红建 | 2024年度暂缓校验 |
3 | 乐山市市中区演武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 乐山市市中区演武街25号 | PDY60023451110211B2001 | 汤煜 | 汤煜 | 2024年度暂缓校验 |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