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乐山恒康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注销原因 |
乐山恒康医院 | PDY00477451110217A1002 | 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夏荷街52号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 |
乐山爱诚眼科诊所 | PDY30231751110215D2292 | 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 123号1区1楼3、4、5号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 |
乐山市市中区胡泯金诊所 | PDY00262151110217D2112 | 乐山市市中区王浩儿街114号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 |
乐山刘正伦诊所 | PDY00386X51110217D2112 | 乐山市市中区徐家小区7栋2单元1楼2号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 |
乐山广育堂中医诊所 | PDY67040051110216D2122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6号2楼 |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 |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