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9-24 字体:[]

莫玉霞:


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您通过信函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内容为四川省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领地·蘭台府项目关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政府信息。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本局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本局不予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9日

索引号:735871990/2024-0031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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