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吴祖海诊所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现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乐山吴祖海诊所
二、负责人:吴祖海
三、登记号:PDY14498851110217D2122
四、医疗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555号12幢3单元1楼1号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