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7-17 字体:[]

乐山吴祖海诊所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现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乐山吴祖海诊所

二、负责人:吴祖海

三、登记号:PDY14498851110217D2122

四、医疗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555号12幢3单元1楼1号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索引号:735871990/2024-0025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