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5-29 字体:[]

成都海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注销的申请,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注销,现公示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成都海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刘凤清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2MAACFJP252

四、代理记账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婺嫣街81号1层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8日

索引号:735871990/2024-0019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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