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政策部署,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收费制度,我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1月19日,在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召开了“乐山市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听证人共2名,分别是:区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夏艳萍、区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股长杨敏洲。会议由区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夏艳萍主持。
本次会议采取委托相关行业组织或部门推荐、发函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9人、经营者代表3人、与调价有关利益方1人、专家学者代表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代表6人。听证会参加人中涉及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具有较为显著的代表性。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2人,实到22人。乐山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胡彬、副科长谢静到会指导。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调价听证方案的意见
22名听证会参加人就乐山市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听证会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本次听证会组织有序,资料完备,政策依据充分,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对于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确保养老质量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
(一)22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听证方案。即:2人间(双人间)床位费位费450元/人/月。一级护理(自理)600元/人/月;二级护理(介助)900元/人/月;三级护理(介护)1200元/人/月;四级护理(特护)1500元/人/月;其他特别护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暂由双方协商确定,若省上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
他们认为:本次听证会组织有序,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确定分级护理价格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同意按程序定价。
(二)1名代表补充其他建议。认为: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均为双人间(2人间),按照成本监审结果和定价方案,双人间(2人间)床位费为450元/人/月,考虑到今后我区养老发展实际和老人入住需求,如果有老人需要入住单人间,单人间床位费将按照900元/人/月收费。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听证人认为,本次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发表的意见与建议客观中肯,合法合理,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取,以便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一)采纳乐山市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听证会方案,实行分级护理收费的建议。理由是:22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22位听证参加人建议按方案执行,占参加人总数的100%。即:2人间(双人间)床位费位费450元/人/月。一级护理(自理)600元/人/月;二级护理(介助)900元/人/月;三级护理(介护)1200元/人/月;四级护理(特护)1500元/人/月;其他特别护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暂由双方协商确定,若省上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方案中分级护理收费既考虑了入住人员身心状况,又符合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地维护入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可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行为,促进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加快转型升级,可以助推我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采纳单人间床位费按照900元/人/月收费的建议。该建议符合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实际和老人入住个性化需求,符合实际定价成本,予以采纳。
同时,对听证会参加人向我区公办养老机构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听证人将及时转告我区公办养老机构,要求其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养老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