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山市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19 字体:[]


为了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分级护理价格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精神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乐山市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


(一)消费者8名,由经营者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3名,乐山市市中区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嘉州社会福利院各1名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5名,其中,市发改委专家2名,区政协委员1名,区人大代表1名,社会工作师1名,由我聘请;


)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及消保护费者权益协会4名,区财政局1名,乐山市养老行业协会1名,区消费者协会1名,乐山市市中区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名,由我局聘请。


利益相关方1名,由我局聘请。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211019日至1021日到我局报名(联系电话:0833-2551477),由我随机抽取。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公民;


.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


.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三、参会新闻媒体名额、报名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设记者席,记者席原则上不超过2个。除我邀请乐山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现场报道外,同时接待自愿前来的新闻媒体。凡有意参与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请于20211019日至1021日到我局报名(联系电话:0833-2551477),报名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我将主要根据报名顺序选取参会新闻媒体。


索引号:008554163/2021-0006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