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转发《关于核定动脉硬化指数测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乐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核定动脉硬化指数测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7〕14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区二乙以下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医疗服务价格在二乙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
附:乐发改价格〔2017〕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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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