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兴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现对平兴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平兴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位需按约定完成本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并通过各部门审核。最高限价:1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竣工财务决算的技术力量;
三、采购相关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6月27日17:00前 (工作日上班时间)在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人民政府领取采购相关文件、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10:00前 (工作日上班时间)至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人民政府现场密封提交。
2、投标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
1、本项目最低要求:符合资格条件,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2、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于 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评审。
六、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刘小刚;电话:1528194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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