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2-28 字体:[]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权限内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备案审核
责任主体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矿管股>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受理备案申请,审查备案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决定公布责任:符合条件进行备案登记,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制作不予备案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应诉权;

  4解释备案责任:拟制备案通知,制作送达文书送达申请人;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3-2130540
索引号:00855450X/2017-0007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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