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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镇(街道)

茅桥镇

信息来源:茅桥镇
发布时间:2019-06-0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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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公室 0833-2587831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文件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公室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具体事项)
依据、条件、程序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各相关部门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财政所
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发生采购业务的各相关部门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政策、措施
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相关部门
教育信息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促进就业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党政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每年4月1日之前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公室
社会救助 对辖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居家和集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或认定情况进行公示 □行政法规
□其他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24〕57号)
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川民发〔2024〕114号)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公室
其他事项(对公众关注热点的回应、重大舆情的答复和处置情况;监督检查等)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茅桥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相关部门
 (2025年6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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