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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部门

区市容管理局

信息来源: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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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3-2637460
行政强制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的强制拆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3-2637460
行政征收 征收建筑垃圾处置费 0833-2637460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3-263746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0833-2637460
其他公开事项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办公室 0833-2637460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3-2637460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政府网站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3-2637460
 (2025年3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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