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1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涉及住建领域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城市综合执法等信息。2024年以来完成了34条信息公开。


2.公开渠道: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住建局专栏进行公开,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住建领域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效:对于新制发的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住建局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流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平台、书面申请等方式向住建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依法予以答复。2024年全年我局共收到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答复要求:在答复依申请公开时,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申请内容提供相应的政府信息。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住建局会征求第三方意见后再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信息发布规范: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需经过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对于已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发现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


2.保密审查机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信息资源管理:加强住建领域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利用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平台功能完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专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页面功能包括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方便公众获取住建领域的政府信息。同时,根据住建业务特点,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分栏建设管理。


2.平台运营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平台功能进行检查和优化,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信息的及时发布。


3.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


1.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住建局全年工作考核,定期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主动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2.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公众参与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及时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建议。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0000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80000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80000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格式不够规范统一,导致公众在获取信息时存在一定的不便。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由于业务性质或工作繁忙等原因,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公众对最新住建信息的了解。


3.公众参与度有待加强:虽然设置了公众监督渠道,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还不够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和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强化公开意识和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操作水平。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流程,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和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优化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流程,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监督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和利用程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的投诉和建议,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008557583/2025-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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