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0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等公开平台实时公开预决算编制、绩效评价、法治建设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动态等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2条、公示公告5条、财政信息4条、解读政策文件1条、民意征集1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遵照《条例》要求,我局不断完善审查流程及领导管理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更新区审计局相关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通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相关信息,由专人管理负责,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并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事务,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尚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优化。


改进措施:


1.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进一步熟悉《条例》内容,增进与区政府办政务公开股的沟通联系,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和技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2.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与工作方法,确保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008554462/2025-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