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06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市容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市中区市容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5条,财政信息6条,公示公告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市中区市容管理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市中区市容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中区市容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本单位党的建设、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不少于12条。今年我局还开通“嘉州环卫”微信公众号,坚持动态更新信息,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中区市容管理局动态。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细化公开责任,明确“怎样公开”“谁来公开”的问题,做到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分配合理,严格审核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更新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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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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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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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优化与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强化工作监督,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加强“嘉州环卫”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广度,加大与公众对话沟通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宣传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511002MB1624579H/2025-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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