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0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积极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自主采购、环境质量状况、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内容。全年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128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信息64条,执法监督类信息11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49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优化信息收集、整理与存储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分类标准,对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与准备性,同时,对历史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数字化存档,方便信息的查询与检索,提高了信息管理的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投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现象;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的契合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今后我局持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公众需求的调研分析,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并增加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信息的实用性与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680426282/2025-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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