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16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平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镇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55条。未有公开涉密信息、危及国家安全信息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青平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3年,青平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真实,规范。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规范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青平镇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机关简介、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督促青平镇各部门积极提供应公开的文件及政务信息。线下在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资料阅览区纸质资料,提供政策咨询区和申请接受区的纸质表格和文具,为群众咨询政策提供更多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提升政务督办质量,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群众反馈内容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逐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2023年,青平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本单位在市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群众建议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青平镇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应当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事项不够熟悉。二是部门间联动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平台积极公开动态信息,但在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等方面还不够。


2023年青平镇在信息公开方面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吃透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拓宽信息范围。三是与区级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确保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索引号:1313313113/2024-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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