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1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 号),我局积极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60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39条,执法监督信息1条,其他重点、热点政府信息20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强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完成。我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加强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融合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健康教育宣传、医疗科技进步、爱国卫生运动信息、就业信息、财政预算结算信息等;通过“健康嘉州”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中医养生保健科普知识、医学技术成果,加强公卫知识日常普及和宣传推广,提高了公众卫生健康意识。


(五)监督保障。2023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无责任追究结果监督情况发生。我局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增强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本单位在市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群众建议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全面,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主动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15号,电话:0833-2138754,邮箱:2453681722@qq.com)。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

索引号:008554438/2024-0000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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