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09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便民高效、廉政勤政的原则,认真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一)主动公开。2023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我局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嘉州普法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共17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我局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监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和对已公开内容进行删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更新,进行各类政务信息的动态调整,落实专人专责,健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和更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信息更新及时性。抓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年初应当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情况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区司法局于2023年12月21日已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发送到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求2023年12月27日前将上年度执法情况在网上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并报送到区司法局进行备案。


本单位在市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群众建议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有待增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数量不多,部分信息公开较滞后,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管理有提升空间。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培训学习。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信息公开的能力。


(二)强化信息质量。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严格按照信息报送“三审”制度,及时报送司法行政工作等信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让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三)优化解读形式。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以及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展现司法行政工作,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在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lsszq.gov.cn/。



索引号:00855426X/2024-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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