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0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群众回应关切和行政处罚公示力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12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42条,执法监督类信息20条,财政类信息3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主要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及时公布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大气、水环境质量信息,做好环保督察、环境应急、环境污染、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区生态环境局在市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公开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等问题。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单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680426282/2024-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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