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0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茅桥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全面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共计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茅桥镇人民政府以《条例》落实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茅桥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镇在2023年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公示栏,利用新媒体、云平台等公开信息仍有不足。


二是公开内容的不够全面。虽然公开了一些信息,但是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许多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仍然没有通过网站公开。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茅桥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索引号:11313133131/2024-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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