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中区市容管理局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推进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把关公开文稿质量,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实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保障工作,促进政务公开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区市容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6条,财政信息7条,公示公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区市容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区市容管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积极利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州融媒等信息公开平台,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区市容管理局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本单位在市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评为满意,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信息公开的项目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收集应公开信息,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信息公开项目,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全面、深入地知晓本单位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索引号:511002MB1624579H/2024-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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