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1-13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积极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自主采购、环境质量状况、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机关党建等内容。全年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92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共5条。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在政府公示公告栏主动发布了有关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告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内容,在网上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22年,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22条。二是执法监督类公开。及时公开每月“双随机”移动执法任务明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二是积极加强政务网和群众的互动活动。三是做好办事服务信息资源的整理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承办人员、保密审查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三审”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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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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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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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偏少,公开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政策文件公开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二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


三是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在市中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未收到群众建议和意见。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lsszq.gov.cn/。

索引号:680426282/2023-0000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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