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全年累计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6949条,其中常务会议信息19条,疫情防控信息594条,文件类信息94条。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等方面开设专栏9个。全年开展在线访谈5期;民意征集12条,结果反馈12条;网上调查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复杂疑难问题专题研究、部门联合会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义务,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从信息质量和保密方面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在传统政务公开模式基础上,灵活运用“两微一端”和第三方客户端等政务新载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增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等9个栏目,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栏目。更新乐山市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复核,及时更新调整相关信息。依托乐山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政府信息同步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区政府网站其他栏目,确保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区政府办安排专人对各单位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度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督促主办单位强化日常运维和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准确、互动功能正常。2022年12月,区政府办在市中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中,被群众评为满意。根据群众在评议调查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现已改进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各镇(街道)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不够;二是部分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单位按计划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抓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民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三是强化信息审核把关。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信息“三审”制度,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准确,数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为http://www.lsszq.gov.cn/。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