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充实了力量,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丰富信息内容,2021年信息公示公开36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公开10篇,其中含机关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支付明细、医疗机构住院慢性病公示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乐山市中区2022年居民医保征收指南》等各项政策。
(三)创新载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信息公开栏、会议通报、新闻网、文件查阅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利用信息化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利用公共服务渠道,丰富医保服务功能,提升医保线上服务能力。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移动支付、网上经办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2022年,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等制度。二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