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积极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自主采购、环境质量状况、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机关党建等内容。全年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56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共34条。一是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中区环境质量公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情况。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在政府公示公告栏主动发布了有关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告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内容,在网上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21年,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37条。三是执法监督类公开。及时公开每月“双随机”移动执法任务明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承办人员、保密审查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三审”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做好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审核以及发布,做好公开登记和档案保存,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同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做好生态环境相关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政府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
二是扎实推进以水、空气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信息等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是继续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