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0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乐山市市中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2020年,区信访局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塑造信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放在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2020年度,区信访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包括预决算三公经费、领导简介及分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2020年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0
(七)总计 0 0 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0 0 0 0 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是加强信访机关建设的一项综合性和长期性的工作。2020年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工作按部就班,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局将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以信息公开为纽带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索引号:797899964/2021-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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