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0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中府办法〔2020〕9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我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积极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自主采购、环境质量状况、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机关党建等内容。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切实晚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备查制度,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并做好资料、台账的归档整理工作。全年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06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共50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中区环境质量公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情况。全年公开涉及水环境信息公开12条,大气环境工作11条。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在政府公示公告栏主动发布了有关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告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内容,在网上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20年,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56条。三是执法监督类公开。及时公开每月双随机移动执法任务明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40减634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2020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环保工作实际,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

  二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以水、空气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信息等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索引号:680426282/2021-0000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