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1-15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乐山市市中区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财政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2019年,区供销社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塑造信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放在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调整充实了由联社主任为组长,联社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制。

  2019年度,区供销社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条,包括工作动态、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我局2019年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内容较局限,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我社将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建设,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突出信息真实、及时、准确有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索引号:00855530X/2020-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报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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