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1-31 字体:[]
  201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区地志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采集、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主要工作由综合股管理,并落实1名相关工作人员。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依托依托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管理网站、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等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地方志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方志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我办全年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工作信息共4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8年,我办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公开了“三公”经费、决算、预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不断加大方志工作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索引号:451598961/2019-0001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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