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制度建设、载体建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力保障社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区财政局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9条。一是及时公布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内容涉及社会保障、扶贫解困、医疗卫生、就业促进、教育助学、安居工程、基础设施、文化体育等民生资金分配、管理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二是及时人事信息2条;三是公开财政信息14条,包括财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等。四是公开公示公告类信息20条及其他类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安全、备案登记和监督检查制度,专门成立了财政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载体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乐山市新闻网、市中区新闻网、乐山电视台,以及报刊杂志等等方式,公开财政信息,宣传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相关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尚不够。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8日